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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期)
2021年1月1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糕点12类食品1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43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2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16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0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2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71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61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4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餐饮食品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9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9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白堆子农副产品市场王永强经营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星米世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北京鸡汁鸡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同心顺成伟业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晨兴达水产店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天和盛宴食府使用、消毒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标称江苏好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首航优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九店经营的每日坚果核桃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田亚超商店经营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利波宇鲜鱼店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0.标称广西石埠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乳品二厂生产,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经营的椰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北京京深东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2.北京绿果蔬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3.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分公司经营的猪肉、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4.北京清源家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水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附: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吡虫啉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 mg/kg。
二、呋喃西林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属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所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由于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对人体有较大危害,《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在农业农村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第250号公告中,也将呋喃西林列为禁止使用的药品。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四、腐霉利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五、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产品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长期接触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七、霉菌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霉菌可能在食品中产生毒素,即霉菌毒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安全风险。食品中水分含量和环境温湿度是影响霉菌繁殖与产毒的主要条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规定,糕点(不含添加了霉菌成熟干酪的产品)中霉菌应不超过150 CFU/g。
八、毒死蜱
毒死蜱属于有机磷类农药,主要用于粮食、果树和其他经济作物杀虫。农业部第2032公告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毒死蜱禁止在蔬菜中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普通白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mg/kg。
九、地西泮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地西泮是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十、蛋白质
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属于四大核心营养素之一,也是植物蛋白饮料的一个质量指标。《植物蛋白饮料 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QB/T 2300)规定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中蛋白质应≥0.5 g/100g。
十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鱼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应不超过100μg/kg。
十二、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6-BA)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十三、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可用作除草剂和杀菌剂,易溶于水,容易进入水和土壤中,经环境累积,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内。《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
内容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