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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17期)
2021年4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酒类,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4类食品4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总体情况
酒类4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0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肉制品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百世醇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福源精致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广味熟香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朱家坟综合市场中心陈志山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拾道渔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胸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坛兴长荡湖大闸蟹零售中心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隆晟食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平华香阁酒楼经营的鲤鱼中地西泮,鲈鱼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附: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对预包装的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的菌落总数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5 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
二、腐霉利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三、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可用作除草剂和杀菌剂,易溶于水,容易进入水和土壤中,经环境累积,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内。《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
四、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五、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6-BA)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六、地西泮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地西泮是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七、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鱼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 μg/kg。
内容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