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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4期)

来源:经管学院 作者: 日期:2021-05-28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5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饮料,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8类食品6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1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8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76批次,全部合格;酒类6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糕点6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迁安市悦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诚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楚合汉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标称山东玛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马连道店经营的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庄分公司经营的鲜活梭子蟹4-6两,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5.汇聚鲜果蔬大卖场(经营者为北京悠果情园商贸中心)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标称北镇市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果品佳商贸有限公司东直门营业部经营的大里脊(猪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7.广丰盛业(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物中心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附: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未规定淀粉制品中允许使用,即表明不得使用二氧化硫。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三、霉菌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霉菌可能在食品中产生毒素,即霉菌毒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安全风险。食品中水分含量和环境温湿度是影响霉菌繁殖与产毒的主要条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规定,糕点中霉菌应不超过150 CFU/g。

四、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五、灭蝇胺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豇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 mg/kg。

六、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猪肌肉及脂肪中恩诺沙星应不超过100μg/kg。

七、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所有食品动物肌肉及脂肪中磺胺类(总量)应不超过100 μg/kg。

八、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内容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