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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5期)
2021年6月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饮料,乳制品,其他食品,饼干,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类食品7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8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总体情况
饮料145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95批次,全部合格;其他食品63批次,全部合格;饼干58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2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批次,全部合格;罐头11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餐饮食品7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张家湾洪铭商店经营的鳕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2.北京海泰兴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聚源兆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新华西街分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太月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美达宏泰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使用、消毒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有滋有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7.标称衡水欣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天缘恒昌销售中心经营的裹衣花生(日本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可用作除草剂和杀菌剂,易溶于水,容易进入水和土壤中,经环境累积,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内。《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将五氯酚酸钠列为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在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
二、铝的残留量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明矾在油炸面制品中可以按照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但铝的残留量应≤100 mg/kg(干样品,以Al计)。
三、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四、毒死蜱
毒死蜱属于有机磷类农药,主要用于粮食、果树和其他经济作物杀虫。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中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
五、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六、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七、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中规定,除葵花籽外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50 g/100g。
内容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展